第二十四章 太美也是一种罪-《谪仙之我为妖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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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何况你身上的汗味也不难闻,你要是在意别人的感受,你想吃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先给你带一份出来,等你洗完澡以后咱们一起吃吧?”

    看着一脸期待的刘欢欢,刘浩南不得不解释道:“我在校外找了兼职的夜班工作。”

    “洗澡以后就得去上班,今天是第一天不能迟到,而且店里也管饭的,你自己去吃吧!”

    刘欢欢诧异的说道:“你在勤工俭学兼职赚钱?干什么工作?辛苦吗?”

    刘浩南摇头:“在一家宠物店的兼职,就是给人晚上看店,去了也就是睡觉,不累。”

    刘浩南继续说道:“我今天时间紧张,不跟你多聊了,你去吃饭吧。我回家洗澡换衣服就去上班了,再见!”

    刘欢欢看着逐渐远去的背影,百般情感涌上心头,却唯独没有一丝的高兴。

    虽然她今天跟刘浩南重逢确实是件值得高兴的事,但她的心里却是沉甸甸的。

    “他父母都过世了,他还要自己赚钱养活自己,看他的装束他肯定过的很艰难。”

    “可才他却毫不犹疑的拿出五千块钱来,挤兑马涛给我解围,他就不怕马涛真的拿钱走了?这钱想必是他全部的财产了吧?”

    想到这里,她连忙追上前去喊住刘浩南,然后慢慢的靠上前,身体前倾。

    在刘浩南的耳边小声的说道:“你别带着那么多钱在身上,上班以前先把钱存了。”

    刘浩南还以为刘欢欢又有什么事情要说,本来还有点不耐烦。

    可是听到刘欢欢的话,还是觉得很温暖,于是点点头:“我知道了,我真的时间不够了,先走了。”

    这一幕正好是在食堂前的小空地上上演,眼前的情形让很多人都感到特别的吃惊。

    因为刘欢欢跟刘浩南耳语的这个姿势有点太暧昧了。

    “校园新生代女神刘欢欢什么时候交男朋友了?”

    “而且对方居然还是一个穷小子?他有什么资本能让女神这样温柔的对他?”

    刘浩南的穷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,毕竟衣服都要洗褪色了,脚下的白色的旅游鞋也洗泛黄了,

    出汗以后胸前的衣服还润湿了一片,现在半干不干的,看起来更像是一片污渍。

    刘浩南自己都不知道,从这一刻起,他就几乎成了全校男生的公敌。

    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刘欢欢,让他记得先去存钱再上班,这一句耳语造成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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