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他可是好不容易才等到了,刘欢欢在僻静地方独处的这么个机会。 他觉得有一句话堪称真理,那就是“烈女怕郎缠”。 他是真心喜欢刘欢欢的....容貌、以及身材的。 其实年轻男女基本都这样,都是颜值党,什么一见钟情。 还不是在荷尔蒙的促动下,相互的看上了对方的容貌、身材。以及能显示出家庭地位的服装、服饰所代表的家庭环境吗。 他原本是打算让几个身边的损友,把他在追求刘欢欢,并且在小树林有亲热举动的事传扬出去。 有了这个传言,自己以后再锲而不舍的追求刘欢欢,那就等于自己先把位置占上了。 别人就算是也惦记刘欢欢,有了这样的传闻,心里也会别扭,也就没人跟他抢了。 马涛的行为其实很幼稚。 就好像是冰淇淋紧俏的时候,他抢先拿起来添一下,恶心其他的竞争者,然后再出钱买下来。 他就是这样想的,因为自己要家世有家世,要容貌有容貌,要人品有人品。 刘欢欢喜欢上自己是注定的事情,自己跟刘欢欢才是真正的郎财女貌的天作之合。 没错,就是财产的财,自己没什么才华,但自己家真的很有钱呐! 可是今天这个能让自己对刘欢欢宣示主权的大好机会。 却让刘浩南给搅了。 这让他很生气。 更何况刘浩南还找了这样蹩脚的借口。 却不知道自我感觉良好,几乎是所有妈宝的典型病症。 可是刘欢欢说话的神情以及语气,让他忽然想到。 刘欢欢今天来这里,就是跟这个男生约好了一起来喂猫的。 这就是他们之间一个约会,否则谁会在校园里拎着一条鱼干呢。 马涛忽然间就有了种被绿了的愤怒,而且还是亲手抓到了一对狗男女的那种愤怒。 他觉得自己是真心喜欢刘欢欢的,那刘欢欢也应该理所当然的也要喜欢他才对。 “我喜欢你,你凭什么不喜欢我?”这就是弱智妈宝的真实想法。 他甚至有种冲动,想要教训一下刘浩南。 可是他认真的想了想又觉得这并不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。 那就是自己估计是打不过对方的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