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二章 李云龙傻眼!-《我在亮剑当兵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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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营战士全都被集合起来,满满当当的站在公路上。
战士们的嘴角微微翘起,脸上透着胜利的微笑,士气高涨。
大多数战士背负着两杆步枪,挂满了子弹袋,腰间不是香瓜手雷,就是木柄手榴弹。
最中间是特战营和一营,左侧是二营、三营、四营。
骑兵连一百多骑,在队伍的右侧,以及炮兵连。
四营一个连的战士,举着枪看管那些伪军俘虏。
独立团两千多号战士在那站着,静得落针可闻,一股肃杀的气势弥漫开来。
那些伪军只偷偷看了一眼,便感觉一股寒气直冲天灵盖,脊背发凉。
这支部队绝对是身经百战,不然不可能有这种杀气,就连最精锐的鬼子也不过如此。
杂牌和精锐的区别,往往一眼就能看出来,那带着杀气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。
像他们这些伪军,强装出来的气势往往外强中干,就如同一盘散沙,枪炮声一响就散了。
“都他娘的发财了啊!”
李云龙站在土坡上,拿着个自制的铁皮喇叭说着。
这话一出口,不出意外的,战士们全都发出一阵哄笑。
战士们看向李云龙的眼神中,隐隐透着一抹狂热。
他们中的大多数人,参加八路军的目的很简单,就是为了打鬼子,把鬼子赶出中国!
独立团之前就已经打了几个大胜仗,如今又歼灭了上千敌人。
在整个太行、太岳军区的八路军和老百姓,就没有不知道独立团的。
战士们走出去往往都能被高看一眼,军人的荣誉感和凝聚力,在这些最可爱的战士们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!
而这一切,都是因为李云龙,是他带着独立团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。
“刚才我都瞧见了,大家都打得不错,没一个孬种,打出了咱们独立团的威风!”
“也缴获了不少好东西,但是,咱们不能跟个土财主似的,抱着三瓜两枣就美得不行。”
“还有好多好东西都在榆社县城!”
“凭什么鬼子汉奸在县城里吃肉喝酒,咱们喝西北风?”
“咱们也得喝酒吃肉,没得吃,就进县城枪他娘的!”
“榆社县城是块难啃的骨头,我就问你们一句,有没有这个种,跟老子去县城打劫,杀光鬼子汉奸?”
“杀——”
“杀——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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